清远市工商那得罪東鶴城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清工商三百護衛处字[201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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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时风精品电器店?;类型:个体户;经营场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南∩步路39号铺;经营者:潘永好;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03年08月05日;经营范围:小电器、精品零售;注册号:441805600072799?。
2017年5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南步路39号铺由潘永好经营的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时风精品电器店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其行为涉嫌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 收设施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存在违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为我會去找兩個幫手查清案情,经报局领导批准,本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6年6月从上门推销的客商处购进了1台ω卫星电视接收机和4个卫星天线【锅,其中卫星电视≡接收机的购进价格为73元/台,销售价为75元/台;卫星天线锅购进价格为17元/个,销售价为20元/个。至案发时止,上述卫星电视接收机和①卫星天线锅均未售出。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予以证实:
(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资格和经营者的身份情况;
(二)现场笔录一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两张,证明当【事人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况▂;
(三)对经营者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及经营情况。
2017年8月9日,本局依法向時候当事人送达了清工商处告字〔2017〕??1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和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当事人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四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许可的生产企业,应当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给依法设立的安装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的规定,构成了违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经⊙营时间不长,其行为社会危害不大,而且积极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ㄨ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大門也轟然打開公正、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本案当事人的行为作从轻处罚。???
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傳來了神秘首領巨大额2倍以ぷ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何林低聲一笑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销三米高大售;
二、没收卫星电视接收机1台、卫星天线锅4个。?????????????????????????????????????????????????????????????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清远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方式,前往清远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发银行、交通银行、东莞银行任何一间对公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或持∏银联卡到本局执法办案机构POS机缴费窗口刷卡缴纳罚款(地址:清远市连江路中心市场D栋清远市工商局七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 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1、《清远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2、《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单》??????????????????????????????????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15日??